17书吧 - 同人小说 - 血族的荣耀在线阅读 - 第十一章

第十一章

    “真可惜啊,那好像有人落水。”

    “不对,是跳河了。”

    一个人死后,最多的就是猜测和不实的流言,真相不一定广为人知,传的最有名的才是大家最想听到的版本。李昭云在街上穿过闹市,走到一条河边,看见有人围在那里,他淡淡地扫过一眼,从人群的缝隙之中,找到一抹白色,一个人倒在那里,身上全都是水,湿漉漉,冷冰冰,毫无疑问,从河里被捞起来。没什么好看的,世上自尽的人太多了,有投河自尽的,有悬梁自尽的,有吞毒自尽的,他不关心这些人的人生,不足为奇,世上死掉的人再多,也跟他李昭云没有关系。

    李夫人坐在院子里和老爷喝茶,她的儿子过会儿回来,夫妻俩都很爱这个孩子,虽然他是老大,却很顺着他。李昭云自幼聪慧,能背下数百首诗词,过目不忘,文采斐然,因此很早就题诗题字,受人关注,金榜题名,高中状元也不例外。而其他几个兄弟读书就没那么勤快了,大抵因为优渥的家境迷失自我,成了纨绔子弟。李昭云虽是大哥,却也不爱管教他们。

    李夫人对此颇有微词,想想,终归是头胎,终归是大儿子。

    “昭云,又是去哪儿了啊?”

    “去孙三那里。”

    说孙三,只是因为他排行老三,李昭云也可以叫做李大。

    李夫人说:“你们几个诗人又以文会友啊。什么时候肯见见那些小姐?都雅致端庄。”

    李昭云说:“娘,又跟我说这事?”

    李夫人说:“好,那就换一件事说,你为什么不给钱少爷题字?”

    李昭云甩了袖子,冷声道:“我不愿我的字只是给人讨好用。他找我题字,不是真心喜爱我的字,只是孙小姐喜欢。”

    他这么一说,进了屋,门锁好,再没人可过问,李夫人气得直摇扇,想着等会要让厨娘切些冬瓜,给自己去去火。

    几年前考上了状元,不知是谁传的,说皇帝很爱李昭云的字,至此之后,每个人都找李昭云题字,李昭云题字看人,需要与人接触几番,文人雅士,讲究的就是“雅”一个字,李昭云不仅雅,还怪,更符合那些文人崇拜的心理。有人给他写信,这几年并没有什么能让他耳目一新的文章,他看了只觉得没出现优秀的后辈,实则可惜,他现在没有扎进书堆,也没去作画,他尤其爱画鸟,那是一种自由的动物,无拘无束,憨态可掬。就这样一只鸟,也难求。李昭云不爱俗人,曾经有商人瞧见他墙上的画,想要用钱买去。李昭云从来不收藏古董,他只爱自己做出来的东西。他认为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。

    说不俗,李昭云属于最不俗的那批,这样的人越过人群,难得会有知己,当然,李昭云很出名,因此跟几个文人颇有联系,他只是喜欢他们的性情,并不喜欢他们的文章。

    苍桦从噩梦中醒来,他总是梦到那苍白如纸的一张脸,围绕着他的人群,没有第一时间上去查看的自己。

    为什么初见就遇上死亡呢?从此后了解到的,都是别人口中的故事。

    “这些纸吗?我不知道他的文章是否能卖几个铜钱。您是李公子吧?”一个老汉在摊上洒满雪白的纸,纸上写有清秀的小楷,他的儿子一生都不愿拿自己的文章出来卖,死后却任人宰割。

    现在还是凌晨,苍桦从床上起来,去冰箱那里拿啤酒。他坐在椅子上,等到清晨,江等春从房里出来,按了开关,被客厅里的苍桦吓了一跳,觉得自己应该也写一份僵尸观察日记,寄给道士。

    “您起来可真早啊……是对早饭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?”江等春敬业地问,他俨然拿自己当个厨师。

    苍桦说:“你可真有意思,我是说正事。你知道漆黑之尾吧?”

    江等春:“啊,行业内的人称之为字母组织,不过确实叫这个名字,一共有二十六个干部。”

    苍桦说:“叶离水愿意拿自己当你们血猎的研究对象,我很好奇,你们会对她的哥哥怎么样?她只有这一个亲人了。”

    江等春愣了一下,他并不知道叶离水的哥哥是干什么的,现在血猎还没有将那几个血族与漆黑之尾联系起来。

    江等春:“我……不知道,我只是个研究人员,原本我觉得列夫罪该万死,但是G市的行径实在是让我……”

    苍桦笑道:“即使难以形容,应该也把列夫出现在B国的事告诉过血猎了吧。”

    江等春微微一愣:“我毕竟是血猎成员。”

    苍桦站了起来,拍他的肩:“我需要知道叶谦宇的踪迹,第一时间通知我,如果有需要,我会帮助你们逮捕他。”

    江等春:“明白。”

    苍桦能好好对待叶离水,却不能好好对待叶谦宇,毕竟是他夺走了自己的作品,用他生事,他无法忍受自己美丽的作品被别人要挟了,当做武器,对人类实行惩罚,那是他的作品,本来不该沾上血腥,哪怕从一开始,那肌肤就是从刚死的人身上卸下来的。他已经沾了血腥气,本就罪孽深重。

    这个地方,只有叶离水和苍帆还互相把对方当做朋友和家人,他们心思单纯,极容易被利用。

    在楼梯之上,两人看不见的角落,黑发女孩独自站立,从高处俯视用楼梯构建的中心,神色冷漠。她走起路来不像平时急躁,反而像猫一样,不会发出半点声响,没人听到她暗暗地起来,只因每个夜晚她都睡不好觉,白天的疲累并没带给她夜晚的沉寂,她在想她的哥哥,她的父母,她只想留住一个和平的世界,没有谁受伤亡的世界,但是她的哥哥怎么会把事情搞成这样?

    毫无疑问,她的哥哥知道月清尘苏醒会带来多大的危害,但他还是那么干了,是啊,血猎杀了他们的父母,但是在那个大堂里,没有一个人是血猎,他们也被这仇恨卷入其中,变成僵尸,再也变不回来,被火烧死。

    哥哥,我一定会阻止你,但是,我既不希望别人杀了你,也不希望你被血猎逮捕去,我知道血猎是在利用我,所以我也要利用血猎。

    我只是想回到小时候,虽然人会美化记忆,但是能够一起在沙发上看电视,被背着走过你放学的路,真的很美好,在篮球场,独自看着你打篮球,就好像有过不起波澜的校园生活,我终将会回到一个平静的校园,再过上那样的生活。

    哥哥,你要去哪儿?

    我很快就会回来,离水要放心。

    这可是你答应我的啊,那天哭泣的时候,你对我亲口许下的承诺,现在我来找你了,哥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