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书吧 - 言情小说 - 素心殿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50

分卷阅读150

    风血雨,这就等于让百姓们多享用了一百五十年的太平。虽然我的余生都没有摆脱内疚的折磨,但我依然感到满足。

曾皇后来过素心殿,不过她不敢进来,只敢在殿外指桑骂槐,说我是“白费心机为他人作了嫁衣裳。”

宇文愿听见,把她呵斥了一顿。他以为我会难过。

其实,我并不难过。我又想起兄长的话,“你是无名且沉默的祭品,不被铭记,像只牺牲。”

如果可以回到那时,我会换一种方式回答兄长。我会说:“兄长,就是因为我们读了太多书,才放不下一个‘名’字。无名总比恶名好,恶名总比沽名好。人活一世,‘名’比‘命’更重要,而无名之‘名’才是至善之‘名’。”

郭运妃的故事

才过笄年,初绾云髻,便学歌舞。席上尊前,王孙随分相许。算等闲,酬一笑,便千金慵觑。常只恐,容易蕣华偷换,光阴虚度。

已受君恩顾,好与花为主。万里丹霄,何妨携手同归去。永弃却,烟花伴侣。免教人见妾,朝云暮雨。

这是花香楼最红的曲儿,每天要被唱上十几遍。到底听过多少遍我早数不清了。我的嗓子不错,记性也好,一首新曲儿听过几遍就会唱了。那会儿我有八、九岁了吧。花mama让我学琵琶、背词、练嗓。

荇香是当时楼里最会唱的姑娘。花mama让荇香教我。只教了三天,就不教了。荇香跑到花mama跟前,指着脸上的红印子说:“享爷不让阿运学唱曲儿。”

花mama看看荇香的脸,心疼得直咧嘴,狠狠地瞪了我一眼,跑到他跟前说:“阿享,你不让阿运唱曲儿直接同我说就是了,做什么打荇香,还打在脸上?花香楼的姑娘靠的就是这张脸吃饭,这一巴掌至少两天接不了客。”

他翘着脚歪在床上,斜眼瞥着花mama,不咸不淡地说:“不打荇香,难道打你?”

花mama的脸像挨了一巴掌似的立马红了,眼神闪烁着不敢对上他,嘟囔道:“不学唱曲儿,一个没爹没娘的姑娘,大了还能做什么营生?我也是为她好。”他不说话,杠着。花mama服软了,伏到他胸口嗲声说:“你若舍不得让阿运接/客,那就让她给你当干女儿。等她大了,你挑个人把她嫁了,以后你老了她给你送终,你死了她给你戴孝。”

我和荇香正缩在门口,只露个脑袋。

花mama朝我招招手说:“阿运过来,跪下。”

我乖乖照做。

“叫干爹。”花mama冲我努努嘴,示意我叫他。

“干爹。”我怯怯地喊,声音小得像蚊子嗡嗡。

“滚!别他/妈/乱叫。谁是你爹?”他忽然发怒了,把一个枕头扔过来。

我吓得哭着缩在角落里。

“阿享,你干什么呀——”花mama嚷道。

他直起身子,一使劲把花mama从床上推到了地上,跌得发髻都松了。“呸!老子干的是断子绝孙的营生,没女儿,也没什么舍不得的。”他指着我说,“等她把欠老子的债还完,爱去哪儿去哪儿,老子管不着。”

花mama被摔得有些恼了,提起嗓音说:“你不让她接/客,她又有什么本事还债?”

他也提起嗓音回道:“要接/客也得她自己愿意,逼良为娼的事,老子不干!”

花mama理了理发髻衣衫,再看看他气鼓鼓地样子,噗嗤笑了,嗔道:“是是是,谁不知道你享爷最有义气,最讲道理。就依你说的,随她愿意,行了吧?”花mama扭着身子贴到他背上,柔声道:“至于为了一个丫头咒自己断子绝孙吗?”边说边朝我和荇香摆手,示意我俩走开。

我抹掉脸上的泪珠,用最快的速度起身,出门。荇香连忙把房门掩上。花mama娇滴滴的声音隔着房门传出来:“别生气了,我都听你的……”

我正竖着耳朵分辨那些窸窸窣窣的声音。荇香凑到我耳边小声说:“那些男/欢/女/爱的事,在花香楼里天天看还没看够啊?走吧,走吧。”荇香扯着衣袖把我拽走了,走远了才松开,我听见她低低叹道:“阿运啊,你有享爷关照,真是好运。”

他的大名叫舒享,享福的享,据说是他自己取的。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,从小就流落江湖。“舒”是把他养大的老乞丐的姓,也成了他的姓。江湖上,名头叫得响的男人都被尊一声“爷”。花mama让花香楼的姑娘们叫他“享爷”。

花mama是花香楼/妓/院的老板,大名叫花晓玥,年轻时候是风月场上有名的红阿姑。花晓玥已经不小了,快四十的年纪,比他大七、八岁。他管花mama叫“玥娘”。花mama管他叫“阿享”。

花香楼的人只知道他是花mama的男人,混江湖的,却不知道他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盗“独影”。江湖中人没有不知道“独影”的,但没人知道“独影”和舒享就是同一个人。

所谓大盗,说白了就是贼,偷东西的。只不过贼的本事有大有小,偷的东西有贵有贱。“独影”的名头响,无非因为他手法高明,而且总能偷走价值连城的宝贝。“独影”这个名号是有来历的。“影”是说他行踪飘忽,来无影去无踪,不仅从来没被抓住过,连真面目都没人见过,以至于让官府连张清晰的悬赏画像都拿不出来。“独”是指他最大的特征——只有一只手。只知其一未知其二的人听到此征往往会臆断他是因早年偷艺不精,被人逮住而被砍下过一只手。其实不是。他是最有天分的盗贼,从六岁偷第一个馒头起就从未失手过。那只手是被他的义父——那个老乞丐——砍断的。

老乞丐逼他杀人,他坚决不从。所谓“盗亦有道”,他坚持只取钱财不伤性命。老乞丐笑他自欺欺人,难道不杀人就是好人了?说到底不还是个贼?老乞丐要和他断绝关系。他把偷来的宝贝都给了老乞丐。老乞丐说,养育之恩不是光用钱财就能偿清的。血rou之恩,得用血rou偿还。他问老乞丐:“要哪一处的血rou,割给义父就是。”老乞丐指着他的右手说:“就要你这只手。”这是要断他的生路,逼他听任摆布。盗贼的营生凭的不就是手吗?“好!”他二话不说,刀起手落,把一只淌着血散着热的右手敬到老乞丐面前,然后扯下一截衣角,扎紧手腕,面色惨白似残雪,却硬气得既不发晕也不哼声。“义父的养育之恩,孩儿还了。”说完,他潇洒地起身离去,身后留下一条点滴的血路。

这一段是花mama讲的,她说是她亲眼所见,她当时就抱着琵琶坐在老乞丐身后。那时的老乞丐早就不是乞丐了,花着舒享偷来的钱财,也上得起妓/院,点得起红阿姑了。就是因为这个义子太能干,老乞丐怕有朝一日镇不住他才逼他听话,结果反而逼得这只雏鹰提早离巢了。

那一刀砍断